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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今日,「香港」這個名字已成為包括香港島、九龍、新界及周邊島嶼的總稱。但在一百多年前,「香港」究竟指的是島上一個小村,還是整座島嶼?這個問題背後,牽涉著地名層級、歷史變遷和政治博弈。本文將以史志記載、地圖、官方奏摺等第一手材料,梳理香港地名的由來和發展。
一、「香木說」的流傳與質疑 :
關於香港地名的由來,流行的觀點是因轉運香木而得名。查此說法僅出自近人永言〈香港地名考〉文章,稱「香木會先運至尖沙頭(今尖沙咀),然後再用小艇運往香港村(今石排灣),再轉乘艚船運至廣州,再行銷長江流域及江浙各地,『香港』之名,因而得來。」而後各家轉引抄錄。此說法最大問題為未有任何明清一手文獻和物證支持。清嘉慶《新安縣志》卷三《輿地略二.物產》只記載:「香樹,邑內多植之。東路出於瀝源、沙螺灣等處為佳。」而未提及轉運與地名的關聯。故今日學界已多不採此說。
二、明清典籍中的「香港」:僅指一隅
從史志典籍所見,目前發現最早記載「香港」一名的地方志文獻,為明萬曆二十三年(1595)《粵大記》所附的〈廣東沿海圖〉。 圖中「香港」與赤柱、大潭等地並列,其位置約在今香港仔、鴨脷洲一帶,證明它當時只是一個局部地名。
坊間傳說「紅香爐」是「香港」一名的來源。不過,上面《粵大記》對香港的記載既早於紅香爐,而清嘉慶二十四年(1819)《新安縣志》卷二〈輿地略〉同時記載「紅香爐山」及「香港村」,明確是兩處不同地方,否定了「紅香爐」是「香港」源頭的傳說。清雍正九年(1731)《廣東通志》的〈輿圖.廣東海防圖〉繪有今日的香港島,標註的「香港」指的是一個與主島相對的小島(即今鴨脷洲),再次印證「香港」最初範圍很小,且可能專指今香港仔、鴨脷洲一帶的港灣或村落,而非全島。然而,基於古代地圖繪製的抽象方式,「香港」在當時的範圍、人口等實際情況,尚存眾多不明。
清康熙《新安縣志》、嘉慶《新安縣志》卷二〈輿地略.都里〉,均載「香港村」。如看《新安縣志》的〈輿地略.輿圖〉,會發現載有紅香爐、赤柱、蒲台等地,卻不見香港一名。這或因當時香港僅屬小型村落,不值記錄在地圖之中,亦說明香港當時並非全島之名。
三、英人筆下的「香港」:從村名到島名的關鍵轉折
1780年英國繪製的航海圖〈中國南海海圖〉(A chart of the China Sea from the Island of Sanciam to Pedra Branca with the course of the river Tigris from Canton to Macao) 首次將整個島嶼標註為「Heong Kong」,是最早將香港一名視為全島之名的地圖文獻。
學界主流觀點認為,英人在十八世紀後期登陸港島南部時,向當地居民(蜑民)詢問地名,蜑民以島上村落的名稱「香港」回答,英人卻誤以為那是整個島嶼的名字。這個誤會並以帶有蜑民口音的發音(Heong Kong)被記錄下來,從此在西方視角裡,「Hong Kong」成了全島的名稱。正如掌故家葉靈鳳的推斷,「當修方志或測量繪圖的人問及當地居民時,他們很有機會只是隨口說出所居村落的名字,因此而被記錄於文獻之中。」
四、鴉片戰爭與中英談判:地名層級之爭
清廷戰敗於鴉片戰爭後,英方於1840年8月12日在天津投遞外相巴麥尊致清宰相之照會, 提出多項要求,其中一項為割讓海島予英國。 其時英方尚未明確提出所欲取得島嶼之名稱,而作為清廷代表的欽差大臣琦善隨即派人查明英方之意。
據道光二十年十二月十四日(1841年1月6日)〈琦善奏英人強索香港擬准在廈門福州通商摺〉記載:
「奴才先訪得該夷(按:指英國人)求請地方,其所垂涎者,一係粵省之大嶼山,一係海島,名為香港,均在老萬山以內,距澳門不遠。伏查大嶼山袤延數百里,地居險要,早經建築礮臺,設有守備。卽香港亦寬至七八十里,環處衆山之中,可避風濤,如或給予,必致屯兵聚糧,建臺設礮,久之必覬覦廣東,流弊不可勝言。」這是中方文獻首次明確以「香港」稱全島。奏摺中首次將「香港」視為一個寬七八十里的「海島」,這顯然是受英方壓力影響,認知發生了改變。
1841年1月7日,英軍發動進攻,奪取了大角、沙角炮台,義律趁勢要求割讓沙角。琦善不敢答許,只表示可「代爲奏懇,於外洋給予寄寓一所」。 義律便改說:「沙角既難允為予給⋯⋯ 今以尖沙咀洋面所濱之尖沙咀、紅坎,即香港等處,代換沙角予給。」 1月15日,琦善在照會回覆曰:「尖沙咀與香港,係屬兩處⋯⋯止擇一處地方寄寓泊船。」 義律翌日回覆指:「以香港一島接收為英國寄居貿易之所。」中英雙方在談判中對「香港」的指涉範圍產生重大分歧,並有意識地進行了爭奪。英方策略性地將「香港」指稱為全島(「香港一島」),以求利益最大化。中方琦善極力區分「香港一隅」與「全島」,試圖將割讓範圍縮到最小,爭取最大談判空間與利益。
1月20日,琦善上奏道光帝,說明英方要求 :「仿照西洋夷人在澳門寄居之例,准其就粵東外洋之香港地方泊舟寄居」。同日,義律單方面發布《致女王陛下臣民通函》,內文第一條明確要求「香港本島及其港口割讓與英王」(The cession of the island and harbour of Hong-kong to the British crown),強行將地名層級固定為全島。
五、清廷奏摺中的「香港」:村名與全島並存
1841年前後的清廷奏摺揭示了中方內部對香港地理的詳細調查,但地名使用上呈現混亂。清廷清楚知道「香港」原指一隅(香港仔、鴨脷洲一帶),而「裙帶路」、「紅香爐」等地更為重要,英人是「名則借求香港,實則欲佔全島」。
道光二十年十二月十四日(1841年1月6日),〈琦善奏英人強索香港擬准在廈門福州通商摺〉:
「奴才先訪得該夷(按:指英國人)求請地方,其所垂涎者,一係粵省之大嶼山,一係海島,名為香港,均在老萬山以内,距澳門不遠。伏查大嶼山袤延數百里,地居險要,早經建築礮臺,設有守備。卽香港亦寬至七八十里,環處衆山之中,可避風濤,如或給予,必致屯兵聚糧,建臺設礮,久之必覬覦廣東,流弊不可勝言。」 這是香港首次於中方文獻中被視為全島之名。這一用法,明顯受到英方談判壓力影響,反映地名層級的提升。
據1841年2月18日〈琦善奏報查明香港地勢及現在籌辦情形摺〉所載:「茲蒙垂詢香港地勢情形。查香港離省四百六十里,孤懸海外,較澳門為尤遠,祗係全島中之一隅……若就全島而論,東西約長五十里,南北約寬二十里。專就香港而論,東西約十里,南北約五里,島內間有民房田盧,較之別島為少。奴才原擬祇就香港酌請裁給,今該夷藉圖全島,是其得隴望蜀,狡詐性成。」
道光二十一年(1841)〈奕山等奏查明琦善與義律晤談情形等事摺〉:
「再查香港地方島嶼里數,據署大鵬協副將賴恩爵稟稱:『遵查香港……該處與赤柱、紅香爐、裙帶路各處互相毗連,形如鼎足,共為一大島,周圍約四十餘里……若就香港鼎形一足而論,周圍共約三十餘里,鋪戶十二間,居民約七十餘家,面海背山,殊非泊船要澳,祗緣毗連裙帶路等山,故前次該夷借香港為名,墾請寄居,其實欲據裙帶路與紅香爐兩處。』」
道光二十一年(1841)〈祁摃等奏查覆虎門砲臺炸裂及琦善與義律講話各情形摺〉:
「查毗連香港之裙帶路地方,自上年冬間被英夷佔據後,在該處砌築碼頭,起造房屋基址……巨等謹查香港全島,東西綿亙起伏,共一百四十餘里,統名香港。就中分析,則香港地方在島之西南,由香港而西、而北,而稍東為裙帶路,再東為紅香爐。由香港而東為赤柱,地名雖分,其實諸峰均相鈎連。香港全島,北通海面,往西約三十里為尖沙嘴,往東約五十里為九龍山,均屬新安縣地界。現據署大鵬協副將賴恩爵稟稱:該夷前求香港與之寄居,意不重在香港,而重在裙帶路與紅香爐,名則借求香港,實則欲佔全島。 」
這些奏摺顯示,1841年前後「香港」一名同時有兩種指稱:全島與島上一隅。清廷在談判時有意區分「全島」與「一隅」,爭取有利條件清方「借名」的彈性,讓談判有了空間。
「香港」地名的兩種指稱成為了當時清廷與英方談判的重要爭論點,因政治和利益考量,雙方始終未能就「全島」或「一隅」達成共識。1841年2月11日,雙方再度會談,內容重點在於英方「堅求全島,並欲自行貿易」,而中方只「懇恩給予寄寓一所,並非全島」, 雙方始終未能達成共識。儘管清廷在談判中竭力區分,但最終無法挽回戰敗劣勢。1842年《南京條約》正式簽訂,條文中的「香港」無可爭辯地指整個香港島。自此,「香港」的地名層級從村名永久性地升格為島名。隨著英國人割佔九龍、強租新界,「香港」代表的地域範圍亦不斷擴大,成為九龍、新界以至全地區的總稱。
據陳橋驛〈中國古代的地名研究〉,中國古代地名多以自然地理實體確立相對位置,或以地名間的里程判斷地理位置。「在沒有經緯網格地圖的古代,依靠里程和自然地理實體的方法,只能得到大概的地理位置,更遑論具體的邊界劃分。」千餘年以來,中國一直沿用西晉裴秀的「計里畫方」法繪製地圖,導致在地理認知和邊界劃分上處於模糊和被動狀態。鴉片戰爭後,清廷始認識到自身制圖技術的落後。直至1886年,清廷開始編纂《大清會典輿圖》,「此圖捨棄傳統的『計里畫方』制圖法,轉向『經緯網格』制圖法,於中國地圖發展史有極重要的意義。」
「香港」最初僅指今日香港島南端的一隅(香港仔、鴨脷洲一帶),而非整個島嶼。其名稱範圍的擴大,是歷史誤會、中英政治博弈和條約簽訂共同作用的結果。「香港」地名由一隅村落,經歷多番歷史轉折,最終升格為全島、全區的稱謂。這一過程不僅是一個地理名稱的擴張,更是一個權力更迭、技術落差和文化碰撞的深刻象徵。它見證了從中國傳統的天下觀到西方現代主權領土觀念的被迫轉變。
作者:蔡兆浚 (編輯主任)
上載日期:2025年8月21日
